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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将启动汽车以旧换新,综合优惠不低于一万元

2021-06-19 10:17 来源:南方日报

  6月17日,南方+记者获悉,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发布《关于征集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的公告》(下称“公告”),声明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委托,将在6月17日-21日组织征集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。

  《公告》提出,将面向行业头部企业且深耕广东市场的企业征集推广车型。其中,燃油车乘用车企业应满足条件为2020年在广东省销量在行业前20名,截至2021年5月31日,在广东省各地市有正常运营的直营店或4S店(粤东汕头、潮州、揭阳、汕尾四市可适当放宽);新能源乘用车企业则需要2020年广东省销量排名行业前10名;货车(含皮卡)方面,燃油或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需要为2020年中轻型货车在广东销量排名10名的企业,纯电动货车则需要满足工况法续驶里程在350公里以上或等速法续驶里程在450公里以上。

  据《公告》内容,符合要求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,可在相应车型类别推荐5个自产车型,但要求车型售价在10万元至25万元之间。

  与此同时,参加以旧换新的车型价格,需要满足一定的优惠承诺,具体包括:汽车裸车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一车型同一销售区域前1个月内裸车平均销售价格;对以旧换新购买汽车的综合优惠不低于1万元,以及针对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配套金融、售后等增值服务。

  下一步,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将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审查,择优选取50-60个燃油乘用车车型、15-25个新能源乘用车车型、15-25个燃油货车车型、15-25个纯电动货车车型纳入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推广车型。

  南方日报记者 拱千舒


编辑:黎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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