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近期昆明主城区出现大量未经审批、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单车违规投放现象,昆明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城市管理局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4月15日联合对“松果出行”运营方进行行政约谈,认定其行为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规定,责令限期全面清理回收已投放车辆。
据了解,自4月13日起,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陆续接到市民和基层网格员反映,在五华区、盘龙区、官渡区、西山区等多个核心区域的地铁站口、主干道及公交站台周边,突然出现大量车身印有“松果电单车”标识的共享电单车。经联合工作组现场核查,这批车辆均未悬挂昆明市核发的非机动车号牌,也未在主管部门办理投放备案手续,部分车辆随意停放在盲道、消防通道及公交站台附近,影响市容秩序和行人通行。
联合工作组查明,昆明市已于2024年3月与松果出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但协议明确要求企业须遵守本地车辆总量调控、分批备案登记、上牌管理及停放区设置等细则。此次松果出行在未履行任何报批或公示程序的情况下,擅自强行投放车辆,且所有车辆均未通过安全审验和编码录入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八条以及《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、第二十一条。该办法自2026年2月11日起正式施行,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在昆明投放共享单车或电单车,必须经过公平、公开的准入报名程序,获得核发的车辆备案标识后方可上路;未经备案且无牌上路的车辆,主管部门可依法暂扣并追究投放方责任。
在4月15日的联合约谈中,三部门对松果出行昆明区域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,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,提出三项明确要求。第一,立即停止一切新增投放行为,严禁再向主城区任何点位布设无牌车辆。第二,自4月15日24时起,限72小时内自行完成全部违规投放车辆的回收清运,重点清理人民路、北京路、滇池路、彩云北路等12条主干道及30处地铁出入口周边区域。第三,恢复投放须重新申请,企业须按照《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》重新提交运力投放方案,待车辆完成赋码上牌、停放区电子围栏精准对接并通过联合验收后,方可按核定配额分批次投放。
三部门在约谈中同时警告,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,市城市管理局将依据《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对滞留车辆实施代履行清扣,并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无牌上路车辆进行处罚。同时,市交通运输局将对涉事企业记入行业信用档案,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后续一到三年的新增运力申请资格。市民如发现违规投放或堆积车辆,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“春城E出行”小程序举报。

